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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同意马雪婷等102名同学解除违纪处分的公示

来源单位:审核:张德宜

发布时间:2019-01-07

为充分体现教育为本的理念,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处管理办法》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查,学生处审核,现拟同意解除马雪婷等102名同学违纪处分(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从1月7日-1月10日。如对上述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表现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话:020-87985189

地址:行政楼210室

联系人:谢老师

附: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

学生处

2019年1月7日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邮政编码为510925。

清远校区: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邮政编码为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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