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新社团申请成立工作的通知

来源单位:审核:孔练光

发布时间:2017-05-16

全体在校学生: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社团文化建设,为学生提供兴趣培养、素质提升、融入社会的机会,促进学生团体健康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校学生社团现状,经校团委研究批准,决定由校社团联合会组织开展新社团申请成立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7年5月16日——6月15日

二、对象:申请对象为拟新成立的学生社团

三、社团申请

1.申请条件

(1)由10名或以上我校在校注册学生发起,且发起人员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经验,开展学生团体的一切活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2)学生社团的成立应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成立申请书中应做出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3)成立社团必须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当前青年大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全方位兴趣培养及能力提升的要求。具有时代性、差异性,原则上与现有我校校级学生社团职能相同或类似的社团,不再重复成立。

(4)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性质一致,与自身宗旨相符,准确反映自身特征,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

(5)能够发挥作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涵丰富、形式灵活的学生团体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服务和凝聚全校同学。

(6)有固定的学生团体指导老师。学生团体须聘请一名以上我校正式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位)。

2.申请材料

(1)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2)学生社团章程或社团章程(草案);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其中拟任负责人需出具指导单位的推荐意见;

(4)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5)其它应该说明的事项文件。

四、注册和申请办法

1.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发放社团申请书,详情咨询社团指导老师吕森源;

2.拟新成立的学生社团须6月15日前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学校团委将于7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批意见,各社团注册材料须6月15日发送至社团联合会指定邮箱。

五、有关说明

1.新社团申请时间为每年5月底至6月,未完成申请流程的社团学校团委不予承认,为非法社团,其所组织活动为非法活动。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森源老师 杨凯同学

办公地点:行政楼210

联系电话: 020-87975105 13560187487 13660099221

电子邮箱:450517080@qq.com

 

附件:社团成立申请书

 

共青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16日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邮政编码为510925。

清远校区: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邮政编码为511600。

粤ICP备090192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