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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第二届微电影创作大赛的通知

来源单位:审核:李奕萍

发布时间:2016-11-02

全校同学:

本次比赛鼓励同学们透过镜头、通过视频来呈现大家眼中的世界,引导大家创作积极向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风格青春时尚的微电影。同时,通过活动发掘优秀文化作品、传递青春正能量,以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引导和帮助同学们更好地认知、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活动主题

法治生活点滴

明辨防范传销

逐梦勿忘初心

青春最美校园

以上主题,任选其一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微电影社

三、比赛内容:

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开展“法治生活点滴”“明辨防范传销”“逐梦勿忘初心”“青春最美校园”等主题微电影创作大赛。作品可为剧情短片、纪实短片、动画短片,学生以个人或组队形式参赛。

拍摄形式要求:广告类(60秒)、微电影类(10分钟内)

四、比赛形式及安排

(一)作品收集

作品请在11月20日前将以及报名表发送到指定邮箱237099247@qq.com

(二)决赛对象

初赛:全校师生均可参加;

决赛:初赛入围的十组作品。

(三)作品要求

1.作品主创人员需为在校学生,团队成员不超过8个。

2.作品须围绕三个主题中的一个进行创作。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情节简明易懂,从各个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去挖掘和表现主题,具有相应的内涵和表现力及一定的视觉冲击力。作品可为剧情短片、纪实短片或动画短片。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集体的原创作品,且作品未在相关媒体上发表过,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中以文字标示相关内容的来源。

如为改编作品,必需于片尾字幕前以文字标示原作品来源。

3.作品格式可为AVI、MOV、MP4视频,分辨率为1280×720或以上。

4.作品要求配中文字幕,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

5.参赛作品需同时准备参赛作品剧照3张(JPG格式,500k以上)、导演照片2张(jpg格式),拍摄导演阐述(3分钟,介绍项目的创意及简介,视频格式要求与作品相同)。

(四)决赛时间及评选方式

11月22日于建工机电楼101音乐厅进行,十组作品分别以PPT阐述和作品展示的形式进行,由评委评分。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名,“最佳剧情片”、“最佳纪实片”、“最佳演员奖”、“最佳导演奖”各1件,分别给予奖杯、证书及奖品,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广东省微电影创作大赛。

主办方有权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对比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远焜

联系电话:13692587910

共青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2日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邮政编码为510925。

清远校区: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邮政编码为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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