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服兵役学生申请国家教育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单位:审核:孔练光

发布时间:2019-10-11

各二级学院、各位同学:

贯彻落实好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新政策,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我校服兵役学生申请国家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及时了解学生应征情况,做好学生申请材料的报送及审查把关,确保申请材料报送及时准确,材料各项内容符合要求。

(二)今年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包括以下高校学生:

1.2019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包括应届、往届);

2.2019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9年退役复学生;

4.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或资助条件的各类学生;

5. 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6.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符合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

(三)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的要求, 2014年7月1日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及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的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的标准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补报此前年度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旧标准执行。

二、服兵役学生报送材料

学生按照不同类型,报送申请材料如下:

1.参军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请表》原件一份。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备注: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请再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3)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请表》原件一份。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请表》原件一份。

4.退役士兵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

(2)从网上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经审核盖章后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请表》原件一份。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10学生处办公室

联系人:林妙贞

  联系电话:020-87985189

(二)报送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逾期未报送转入下一年度执行。

 

     学生处    

2019年10月10日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邮政编码为510925。

清远校区: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邮政编码为511600。

粤ICP备090192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