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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全省廉洁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单位:审核:陆伟林

发布时间:2015-09-15

校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部署,根据省教育纪工委《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省说法读书月活动的通知》(粤教纪工[2015]3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师生中组织开展廉洁读书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读廉洁书籍、建清廉队伍、育正气学子

二、组织领导

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办,图书馆协办。

三、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0日—10月9日。

四、活动内容

(一)图书馆设置廉洁读书专柜,集中廉洁图书资源,为全校师生提供廉洁图书借阅服务。图书馆网站开设廉洁图书专栏,提供廉政图书目录和馆藏链接,方便全校师生网上阅读。通过电子屏公告等形式,营造廉洁读书月的氛围。

(二)举办廉洁图书读书感征文活动。围绕活动主题,在全校范围发动师生参加廉洁书籍读后感征文活动。

1.征文要求

(1)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不超过3000字。篇幅过长的文章不纳入参评范围。

(2)内容:紧扣活动主题,围绕所读廉洁图书(务必在文末附注所读书籍名称及其出版社等信息),结合反腐倡廉、纠正“四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实际,自主撰写读后感。

(3)应征作品未公开发表过,不能一稿多投。严禁抄袭。

(4)征文对象:全校师生

(5)截稿日期:2015年10月9日

2.成果应用

征文来稿由学校纪委统一收集报送省教育纪工委,由省教育纪工委统一上报省纪委参评。

3.有关事项

(1)省廉洁读书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征文进行修改、编辑。

(2)征文请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各一份,电子档发投稿联系人邮箱,标题注明“廉洁图书读后感征文”字样。

(3)来稿一律不退(来稿附联系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和电话)。

(4)投稿联系人:陆伟林

电话:020-87985226

电子邮箱:157370522@qq.com

附件:粤教纪工[2015]35号

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邮政编码为510925。

清远校区: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邮政编码为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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