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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来源单位:

发布时间:2021-09-1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切实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已被学校正式录取、且入学报到办理就读手续的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二、资助标准

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最高不超6000元,具体资助金额以学生申请材料审核为准。

三、资助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孤残学生、烈属、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和单亲家庭子女等优先考虑;

四、申请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报到后申请领取《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如实填写。

(二)申请表经所属二级学院审核,按要求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如有其他困难证明材料可一并附上。

(三)各二级学院评定资助名单,经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报学生处助学中心;学生处审核再全校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名单报财务处发放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学生提交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二)各二级学院必须对新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核,杜绝非家庭经济困难及非2021级学生申请,并按表上说明签署意见,否则不予受理。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大评审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四)各二级学院在10月25日前将本院学生名单、材料上报学生处,过期作弃权处理。

(五)上报学生处的材料: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电子档与盖章纸质版)

附件: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处

2021年9月17日

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邮政编码为510925。

清远校区: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邮政编码为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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