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办马亚光主任被聘为省政府督学

来源单位:审核:马亚光

发布时间:2016-04-07

近日,学校管委会成员、督察办主任马亚光接到省政府聘书,被聘为第十一届省政府督学。职责是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着重对全省民办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第十一届省政府督学由于要求较高、涉及面广,经历了近一年的层层遴选、严格审查和公示。马亚光主任是广东省民办高职院校唯一入选的省政府督学。

 

省政府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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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校区: 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水头镇学府路1号,邮政编码为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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